日前,吉林省发行260亿元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用于入股吉林农商银行,这是专项债支持中小银行改革化险的最新案例。专家表示,后续中小银行应多举措提升资本补充能力及管理效率,并优化公司治理机制,筑牢风险防控的基石。
吉林发行支持中小银行专项债
日前,吉林省发行260亿元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募集资金由吉林省财政厅划至吉林金控集团,吉林金控集团入股吉林农商银行,帮助吉林农商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和抗风险能力,增强运营实力,支持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显示,根据吉林农信系统改革工作安排,吉林省拟组建省级农商行并统一法人,将2021年已使用的86亿元专项债券和2023年1月获批但尚未使用的260亿元专项债券,共计346亿元注入吉林农商银行。
2020年7月,国常会决定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据人民银行此前披露,2020年至2022年新增550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专项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
广发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倪军表示,吉林省发行的支持中小银行专项债释放了“化险不松劲”的信号。从政策效果看,前期获得专项债支持的中小银行资本充足率明显提升,有利于化解部分农商行和农联社的金融风险。
据上述信息披露文件,改革完成后,吉林农商银行将是健康良好的银行,股本预计达到400亿元,将聚焦服务主责,重点加大“三农”、小微等领域支持,优化资产结构,针对吉林省优势产业发展方向,提高信贷资源配置水平。
多渠道补充中小银行资本
2020年至2023年,多地陆续发行支持中小银行专项债。记者梳理发现,专项债注资中小银行主要通过转股协议存款、间接入股等方式。其中,转股协议存款模式用于直接认购中小银行发行的具备转股协议存款特征的资本工具,可用于补充商业银行的其他一级资本或二级资本;间接入股主要通过国有平台企业直接认购银行股份或注资,可补充商业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
平安证券固收首席分析师刘璐表示:“支持中小银行专项债的目的是改善困境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但带有较强的阶段性特征,短期内再安排支持中小银行专项债限额的可能性不大。”
为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中小银行正积极运用多种渠道补充资本。近期,多家中小银行“补血”方案获批,包括河北金融监管局同意衡水银行变更注册资本方案,募集股份6亿股;张家口银行变更注册资本方案获批,募集国有股份不超过18亿股;西安银行获批发行不超过40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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